1.通过亿田官方授权渠道购买的正规产品,提供全国联保服务。
2.用户的有效购机凭证(发票)、有效安装凭证(亿田CRM系统上报的安装工单时间)均可作为产品有效保修凭证。
3.销售单据(如:手写、机打等)、刷卡记录(如:信用卡、储蓄卡等)、支付记录(如:支付宝、微信等)一律不能作为产品的保修凭证和依据使用。
4.凡享有官方延保政策的用户,以官方延保政策上写明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享受相应延保服务。
5.家用产品用于商业用途的,整机(包括核心部件)保修期为3个月,商业专用产品除外。
6.购机时已注明做降价处理的“打折机”、“处理机”、“处理品”、“二等品”等产品外观不做保修,仅对产品性能做保修。
7.用户无法提供有效购机凭证(发票)、或查询不到有效安装凭证(亿田CRM系统上报安装工单时间)的情形下,以该产品编码上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作为保修起始时间。
8.用户无法提供有效购机凭证(发票)、或查询不到有效安装凭证(亿田CRM系统上报安装工单时间)的情形下,且产品编码因自然模糊(非人为损毁)无法识别生产日期时,以该型号上市时间顺延6个月作为保修起始时间。
9.产品的机身编码(包含集成灶头部的激光防伪编码)因人为故意磨坏或故意损毁,导致无法识别到产品信息,也无法精准识别该产品是否为正品,此情形视该产品为非亿田正规产品,将不对该产品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10.销售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用户承诺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在亿田官方发布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之内,该保修承诺均为有效,可正常享受官方保修政策。
11.销售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私自向用户承诺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超出亿田官方发布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官方不予保修,该保修承诺由门店自行承担。
12.销售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私自向用户承诺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判废年限,官方不予保修,该保修承诺为无效。
13.产品保修起始时间不以销售者手写书面承诺形式上注明的购机时间计算,以有效购机凭证(发票)的开票日期计算,或者以亿田CRM系统上报的安装工单时间的次日计算。
14.发票的开票日期晚于产品安装日期时,以产品的安装次日为保修起始时间;产品安装次日之后补开的发票日期,不作为产品的保修起始时间。
15.上门服务类安装工单、维修工单、保养工单等全部工单,必须在上门服务当天录入至亿田CRM系统并完成提报,否则该工单提报日期不得作为产品初始保修(或维修、保养后保修)的起始时间。
16.商家或第三方出售(赠送)“保障服务”、“特色服务”、“延保服务”等非亿田官方服务项目,向用户承诺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一律由出售方(赠送方)为用户提供服务和承担责任。
17.终身保修的配件,按照该类产品判废年限的最长期限作为保修截止时间。
18.亿田总部签约或授权签约工程渠道、家装渠道项目的产品,则以合同(若有)约定的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为准。
19.用户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电话等方式购买的产品,由用户所在地的亿田官方授权经销商或全国联保服务网点提供服务,产品在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费由亿田总部电商部门承担,包装箱以外的配件(辅材)及特殊服务项目费用由用户承担。
20.集成灶类产品保修时间。
20.1 自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生产的集成灶,整机保修1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以机身的生产日期为准。
20.2 自2022年9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集成灶,整机保修3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以机身的生产日期为准。
21.集成烹饪中心类产品整机保修3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
22. 净水机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滤芯使用后不做保修。
23.水槽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菜板使用后不做保修。
24.燃气热水器类产品整机保修时间。
24.1 自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生产的燃气热水器,整机保修1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以机身的生产日期为准。
24.2 自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燃气热水器,整机保修3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以机身的生产日期为准。
25.吸油烟机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
26.洗碗机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洗涤电机终身保修。
27.嵌入式燃气灶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
28.嵌入式消毒柜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
29.嵌入式电蒸箱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
30.嵌入式电烤箱类产品整机保修1年。
31.壁挂炉类产品整机保修3年,排风电机终身保修。
32.其他新品类的产品(若有),保修时间以说明书为准。
33.附表。